2009年3月4日星期三

用繁體字

全國政協委員潘慶林提出,建議全國用 10 年時間,分批廢除簡體漢字,恢復使用繁體字,原因有三:
  1. 上世紀 50 年代簡化漢字時太粗糙,違背了漢字的藝術和科學性。比如愛字,繁體字裡有個『心』,簡化後,造成『無心之愛』。
  2. 以前說繁體字太繁瑣,難學難寫,不利於傳播,但是現在很多人都是用電腦輸入,再繁瑣的字打起來也一樣,所以這個問題已經漸漸不存在。
  3. 恢復使用繁體字有利於兩岸統一。現在臺灣依然用繁體字,並稱其為『正體字』,深有意味,還要為『正體字』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,給祖國大陸方面造成了壓力。
看來機會渺茫,不過貼出來,希望對正體中文的支持!

資料來源:北方網/全國政協委員潘慶林建議恢復使用繁體字

4 則留言:

匿名 說...

真是很大的鼓舞呢!  
謝謝你的分享,希望尚在人間! ;-)

希望多些中國人看到(並明白&認同)這些啦! ;-)

Sue 說...

以前中學阿sir係台灣讀書,佢都話我地知繁體應該叫正體,如果繁 / 簡是相對,我覺得正體可以對「邪體」,哈哈

Raymond5pm 說...

我都希望可以有呢一日,
簡體字根本冇咗個字原本嘅意思,
我覺得繁體字好值得保留

沙拉 說...

我覺得繁體字靚好多, 我支持用正體字
(不過以前考試的時候就唔理佢靚唔靚啦, 寫簡體快好多, 淨係睇個"體"字的繁簡體分別就知差別真係好大)